在青岛麦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给张先生的预算单中,信网看到,在注意事项一栏,第三条写有“实际发生量若与报价单不符青岛装修公司,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预算与实际发生量相差不超过5%。如多则退,少报则乙方(青岛麦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承担。”在预算单中,盖有装修公司的公章,并有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青岛麦丰装饰设计工程又想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宋经理,他表示,最初的拆运价格,是李先生与公司设计人员私底下讨论后定下的,并未经过公司同意。就这一问题,已对涉事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而水电方面的加价问题,实际情况并非像李先生描述的那样,价格之所以高出去报价那么多,是按照李先生要求来的。“水电价格我们开始报是5000元,并按照这个价格给他改完了部分水电,但考虑到仙家寨是老房子,工作人员出于好意告诉李先生青岛装修公司,最好是水电全部改,他也同意,我们后续才报出全改的价格。”
目前,李先生提出终止合同,按照约定,是要扣除违约金的,但是考虑到此事双方都有责任,公司决定对工程进行清算,看看造价是多少。“清算下来之后,我们该给他多少就给他。”若李先生不认可公司的解决方案,那么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曾介入调解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山东恒信通律师事务所的葛全勇律师认为,李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若情况如李先生所说,装修公司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实际测绘并出具了预算单,非双方协商或法定程序变更合同金额,装修公司应该按约定金额提供装修服务。装修工人作为装修公司的员工或自行委托的人员,如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装修服务,视为装修公司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葛律师建议,李先生可以书面通知装修公司按期履行装修义务,如装修公司未履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并向装修公司主张违约金。
信网获悉,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曾介入调解,据其相关负责人孟站长介绍,现在双方的问题在于,青岛麦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水电方面只是报价19000元,并未实际执行,无法确认其存在欺诈行为。不同品牌、不同材质、开关点位的数量、电缆平方数大小都影响报价,应在安装完成后按明细据实结算。
同时,针对水电暖改造这种预收项目,消费者在查看装修公司水电暖报价时一定看清合同明细中约定的产品规格型号以及单价,以便验收时查看实际工程量,确定最终结算价,最终价格上下浮动均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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